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以专项文件形式系统构建产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框架。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于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促进产业升级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有哪些政策创新点?一起来看一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纲要》提出,促进高水平高校、优势学科与重点行业和头部企业强强联合,构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转移为一体的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新样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在充分调研、深入总结、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中央组织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研制印发了《办法》。此文件的出台有助于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调动企事业单位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科技创新有机结合,推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服务效能。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2、原则上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聘请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含),国家急需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可放宽至70周岁。
3、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或行业资深经验;鼓励聘请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和造诣的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等要求。
4、主持或参与过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研发计划、重要工程装备承制等工作,或负责过重要工程项目系统设计和落地实现等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聘请:
1、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者;在国家支持的传统工艺传承方面有特殊贡献者;在新兴产业发展中主持制定前沿应用技术标准、掌握前沿核心技术者。
2、在高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国家集成电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留学人员创业园、未来技术学院、产业学院、大学生双创实践教育中心、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区域性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等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3、在依托高校建设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国家大学科技园、教育部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对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行业学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负责人、技术专家,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管、生产运营或技术负责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作导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这一系列标准,既保证了产业兼职教师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又广纳各领域的优秀人才,为高校带来多元化的知识和经验。
各省 (区、市)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为高校和企业指明方向。
高校定期向社会公布产业兼职教师岗位需求,广纳贤才。
个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向高校提出兼职申请,开启跨界之旅。
高校对拟聘产业兼职教师名单及聘请岗位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高校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完成规范流程。
产业兼职教师受聘高校数量一般不超过 2 个,高校与产业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 5 年 。未经受聘高校同意,产业兼职教师不得以高校兼职教师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应至少承担以下任务之一:
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教学资源开发、实践课程教学,协助指导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创新创业与实习实践等;
积极与专职教师协同合作,联合开展教学项目建设、科技项目攻关、研发成果转化,提升高校教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引入产业合作资源,有效对接行业与兼职高校,积极推动校企在协同育人、协作研发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取得突破性成果 。
1、完善聘请办法。制订本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细则,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工程领域产业兼职教师,数量应达到工学门类专任教师数量的一定比例。
2、推动协同创新。强化与产业兼职教师所在单位的协作交流,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竞赛、倡导学位论文选题紧密对接产业需求、本校科研人员承担科研任务等瞄准产业兼职教师所在单位技术难题开展研究攻关。相关研究成果所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决定。
3、加强人才支持。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到产业兼职教师所在单位实习实践、工作就业。加强对产业兼职教师师德师风把关。为产业兼职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提供支持服务。依据产业兼职教师所在单位发展需要和技术需求,选派优秀教师以承担专项工作等形式提供技术支持和教育服务。
4、加强聘任管理。加强对产业兼职教师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定期组织产业兼职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依据工作协议考察履职情况和产教协同育人实效。
5、加强组织保障。为产业兼职教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院士到高校兼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双方约定支付劳动报酬。鼓励高校给予产业兼职教师有吸引力的劳动报酬,充分体现兼职教师的价值贡献。
1、支持人才聘请。对接高校人才培养需要和科技攻关需求,主动推荐行业专家申报产业兼职教师,把关所在单位申报者的基本条件特别是师德师风情况和业务素质,鼓励优秀人选积极申报。
2、鼓励深度合作。积极参与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为联合研发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支持;吸引合作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本单位就业。
3、强化管理激励。支持高校对产业兼职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将产业兼职教师在高校的工作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评优评先、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全力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见效。
1、积极部署推进。教育行政部门、普通本科高校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将产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产业兼职教师开展工作提供条件支持和有力支撑。
2、强化统筹协调。教育、组织、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税务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申报产业兼职教师。
3、加强政策宣传。《办法》明确了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聘请条件、聘请程序、工作任务、支持政策等具体内容,各地和高校在深入理解掌握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细化政策举措,切实将文件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断提升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队伍水平。
《办法》的出台,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为高校、企业和学生搭建了一座互利共赢的桥梁,标志着产教融合从“政策倡导”迈向“制度落地”。美林数据愿以二十余年产业深耕经验,持续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的“三链融合”,深化产教融合为社会输送更多优秀的数智人才,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最优质的教育资源,永远生长在产业需求的土壤之中!